之前寫過一篇解讀我們為什麼要讀書,又為什麼不能只讀書的小文,主要是從理論與實踐的關係角度來寫的。簡單講就是,理論來源於實踐,但直接實踐侷限性強,很多時候需要吸取間接實踐的經驗,吸取經驗的媒介主要就是書籍。

此次,換個角度,從普遍矛盾與特殊矛盾的關係的角度來看,我們為什麼要讀書,但又為什麼不能只讀書!


之前說過,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辯證唯物主義哲學認為,世間萬物是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而這樣的聯繫與發展根源就在於事物自身的矛盾運動。

所謂的事物,包含了自然界的萬物,包含人類社會發展,也包括人的思維活動。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現實中的矛盾卻各不相同,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任一事物,構成其與其它事物本質區別的根本就在於其自身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聯結、辯證統一的。矛盾的普遍性與矛盾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共性是不同矛盾中共同的、本質的東西,個性是不同矛盾中獨有的東西。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統一體。即共性和個性的統一體,二者是對立統一的關係。對立統一作為哲學範疇有著明確的含義。

共性寓於個性之中,個性中包含共性,既沒有隻有共性沒有個性的事物,也沒有隻有個性沒有共性的事物。二者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相互轉化。


不認識矛盾的普遍性,就無從發現事物運動發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據。不認識矛盾的特殊性,就無從區分事物,無從確定事物特殊的本質和發展變化的特殊原因和特殊規律,也就無法正確地改造事物。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道理是矛盾問題的精髓。

任何科學,都是在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指導下認識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換句話說,我們認識任何事物都是在已經掌握的矛盾普遍規律的指導下來研究事物矛盾的特殊性。辯證唯物主義哲學本身就是矛盾普遍性規律的體現,世間萬物運動均無法超脫它的範圍。例如我們認識一條魚,就是在已經掌握的魚類靠腮呼吸、屬於脊椎動物、生活在水中、有鰭等普遍規律的基礎上,研究具體魚不同於其它魚的特有特徵。

明白了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即共性與個性的關係,我們就很容易解釋為什麼要讀書又為什麼不能只讀書了。

書中記載的往往是作者認識某一事物、處理某一事情的見聞或經驗總結,我們閱讀了大量的書後往往可以從中總結出認識某一類事物、處理某一類事情的方法和經驗,即某一類事物、事情的共性規律,也即總結出的矛盾的普遍性規律。例如,我們讀了若干兵書後可以總結出,帶兵打仗都要講究排兵佈陣、都要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都要軍紀嚴明軍令如山。種植任何農作物都要綜合考慮氣候、光照、水分、施肥與治理病蟲害等共同規律。

這樣總結出的某一類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對我們是有大用的,就是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少走很多彎路。

但是,世間萬物之所以相互區別,就因為所有事物都是具體的,都有著特殊的本質,內部矛盾有著特殊性,要想完全、深刻的認識事物還要從具體入手研究其矛盾的特殊性,光有矛盾的普遍性規律是不夠的。


這也就是實事求是、具體事物具體分析思想路線的哲學基礎。

因此,我們要讀書,從中總結前人、他人認識某一類事物的矛盾普遍性規律,用於指導我們研究認識特定的具體事物,認識其矛盾的特殊性,因此又不能只讀書。

完全從書本中獲取知識並用來認識事物的人,用矛盾普遍性規律當作教條和公式,套用在所有具體特殊事物上的人,有個共同的名字,叫做教條主義者。

我們不能做教條主義者。既要讀有字書,又要讀無字書,既要從書中學習理論,又要從現實實踐中檢驗和發展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