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歌星王力宏核炸彈級的離婚互撕大戰,在王力宏道歉,並公開承諾“你們住的房子我會過戶到你的名下”,李靚蕾聲稱不起訴後告一段落,但該案造成的影響也許才剛剛開始。
張愛玲有句話這樣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上面爬滿了蝨子!
帶著聚光燈下夢幻般光環進入婚姻的男女,同樣要面對家庭職能和日常生活的瑣碎,比如繁衍後代、子女教育、家務、經濟、夫妻相處之道、婆媳關係等等~
而當婚姻經營不善,如何處理衝突,體面轉身?以保持離婚後還能共同撫養子女時相對和諧?避免因離婚對家人或家族聲譽造成惡劣影響?這些恆久的話題,希望我們能夠從這場年底大瓜中得到一些啟示。
一、處理不好家庭關係的危害有多大?
1、公開互撕之下,沒有贏家
當王力宏提出離婚後,李靚蕾連發數篇小作文反擊,公開揭露王力宏婚內出軌、私生活混亂、霸凌、轉移財產、不重視孩子等種種與好偶像人設相背離的行徑,將王力宏精心塑造的優質偶像人設,一片片撕下、扯碎。
另一方面,李靚蕾曝光對方,需要勇氣,也蘊含著無奈。恰恰證明了女方在家庭地位中的弱勢。以這樣的方式解決衝突,也搭上了自己的體面,註定場面不會難看。
2、家族成員受牽連,家族名譽受損
王力宏以及王家這樣的書香門第,大約最在乎的就是“體面”二字吧?
當李靚蕾公開控訴王力宏,用了召妓、約炮、婚內出軌這些不堪入目的詞彙時,相信王家每一個人的顏面,都掛不住吧?19日王力宏80多歲的老父親持手寫信說,力宏不是敗類,絕對不會出軌。
李靚蕾小作文中有一句話說得是符合人性的。
以我們團隊多年處理婚姻家庭法律事務的經驗,王力宏一定不會將出軌的事情告訴父母。王父也不會知道,每次演唱會後的狂歡Part上會發生什麼?父親怎會知道孩子的這些事?“絕對”這個詞太絕對了。
3、演藝事業受到影響,或將承擔鉅額違約金
12月18日起,英菲尼迪、讀書郎教育科技、周大福珠寶等公司相繼宣佈終止與王力宏的合作關係。而英菲尼迪從雙方官宣合作到解除合作不過35小時。
明星代言品牌,合同中往往有對明星自身形象作出規定的條款。一旦違反,需要依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賠償,甚至承擔的賠償金比代言酬勞更高。
4、社會性死亡
中國婦女報兩次發文評論:“明星失德,觀眾不答應,市場不答應!”、“防範以愛為名的傷害,警惕脫離職場的風險”
環球時報評論王力宏,“失德藝人必須涼。”
12月20日,王力宏發文宣佈,暫時退出工作。
可見,單就家庭糾紛的後果而言,王力宏不僅損失上億資產,還面臨事業停擺、鉅額賠償,甚至搭上了自己和家族的名譽。而家庭主婦李靚蕾,在面對孩子,是否存在一份愧疚?未來是否又會經常陷入被對方打擊報復的恐懼中?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到的是,公開互撕之下,沒有人是贏家。
二、如何能保持在家庭關係相對和諧,也不讓自己合法財產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體面離婚?
作為一名處理了上千例婚姻家庭爭端,並且近3年都在研究婚戀心理和家族衝突解決機制的律師,接下來我要說的,作為名人家族,一定要了解。因為不懂這些體面離婚的真相,後果也許很嚴重!
1、首先要了解雙方權益的合法範圍與界限
婚姻的結束不同於戀人分手。離婚面臨著分割婚內財產、撫養小孩、需要遵從的法律程序等問題,首先要搞清楚合法的範圍與界限。
離婚涉及的財產利益,主要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婚內財產的分割,一個是子女撫養費、贍養費等費用。
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婚姻財產製度。在共同財產制下,婚後所得,皆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
美國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實行的婚姻財產製也不同。有的州實行的是分別財產制,有的州實行的是共同財產制。在分別財產制下,個人名下的財產屬於個人,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強調的是,婚姻存續期間,配偶對於自己名下的財產有控制權和管理權,但在離婚的時候,該被認為是婚姻共同財產的,法院還是會認定為婚姻共同財產。
按照王力宏在微博所說,很有可能兩人是在美國提出離婚申請。如果離婚時李靚蕾拿到的財產不及王力宏婚內家產的一半,這場離婚本身並不算昂貴。更為昂貴的是,因開始不捨得為離婚支付更多費用以及採取錯誤的爭端處理方式,而導致的人設崩塌。
那李靚蕾為什麼會在王力宏官宣分手兩天後發出5000字長文控訴呢?
一個原因,可能如李靚蕾所說,當外界對他們離婚原因妄加揣測並汙衊於她的時候,王力宏並沒有及時出面澄清的態度惹怒了李靚蕾。另一個原因,可能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李靚蕾並不滿意。
2、聘請律師出面斡旋
家庭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的隱私,一旦處理不好,很有可能就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或評價。名人家庭,尤為如此。
一般離婚出現較大爭議的時候,名人或家族更傾向於找律師和對方溝通。
律師介入的最大好處是由律師代表家族去跟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也將在法律框架內,通過各種策略以組合拳的形式理性進行。從而儘量避免將家事鬧到媒體上,帶來無可挽回的後果。
3、通過一些工具來預防財產糾紛
除了聘請專業律師幫忙,要想在婚姻中保護財產的同時又保全名譽,還有哪些辦法呢?
通常我們還會建議客戶,可以通過婚前協議,以儘可能降低雙方離婚時財產分割的爭議。
這方面教科書級別的例子就是京東前總裁劉強東。劉強東設計的方案,是他提前接受了京東一次性價值49億元股權獎勵,以及價值約26.5億的2600萬股A級股股權。而這些都是婚前財產。
婚後共同財產是什麼呢?根據京東對時任CEO劉強東的薪酬計劃,未來十年劉強東每年薪酬收入是1元,十年收入總額是10元錢。也就意味著,如果離婚,奶茶可以分得劉強東五塊錢的共同財產。
當然,在高離婚率的今天,這個方案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就是避免了雙方在經濟、年齡等方面相差懸殊的情況下,對一方結合動機的考量,到底是為了錢還是為了愛?只有結婚達到一定年限,方能享受更多的財產成果。
另外,還可以設立家族信託,將股權、現金等財產都裝進去,從而規避婚前和婚後資產混同的複雜局面。
不少家族還會在家族憲章中對家庭成員的行為作出規制,或者在家族信託的條款中予以約束,比如出軌、賭博、吸毒、嫖娼等行為,如果有,將永久或部分喪失繼承權。
三、處理家族衝突律師風險提示
1、慎用網絡
通過網絡公開的渠道來披露婚姻信息,相互攻擊的方式,只會對雙方個人都產生不利影響。一不小心,就會反噬自己,惹上官司。而法院並不會因為輿論的傾向而偏袒某一方。
2、婚前財產協議
婚前協議的本質,是為了離婚時避免產生爭議。通常在婚前協議中,不僅會把婚前財產進行明確劃分,還會把婚後所得做明確的劃分。
另外,也要注意公平性。我們以往的案例中,可以通過設立共同基金,來保障婚後雙方共同財產,也是為了增加婚姻中雙方的共同參與性和依賴性。
3、分手更考驗人品
說到底,協議或其它法律、金融方案,都只是工具而已。除了金錢和規則,婚姻更需要經營。組建家庭時我們從好的一面開始。當離開一段婚姻時,往往更考驗一個人的人品。如果雙方還有孩子,不管撫養權歸誰,餘生都要跟另一方打交道。
心懷感恩,保留對彼此的一份善意和尊重,也是留給孩子的一份言傳身教的禮物。讓孩子看到,戀愛婚姻發生衝突並不可怕,當離開成為唯一選擇時,我們還可以選擇以一種積極的態度應對沖突,體面轉身離開。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對孩子的傷害。避免離婚後孩子依然成為父母爭鬥的見證者,延續父母的行為模式。
中國人歷來講究“以和為貴”。與其讓離婚變成一場痛苦、曠日持久、敵對的爭鬥,不如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選擇最符合大家利益的衝突解決方式,也才能保持自己及家族離婚時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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