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梳理
(一)總結:克服教條主義與經驗主義
唯物辯證法的核心法則:對立統一的法則。事物矛盾的法則是自然和社會的根本法則,也是思維的根本法則。
1.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矛盾存在一切客觀事物和主觀思維的過程中;矛盾貫徹於一切過程的始終。
2.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矛盾著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
3.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事物依一定條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夠共居於一個統一體,又能夠互相轉化到相反的方面去;鬥爭是絕對的,共居時/互相轉化時,都存在。尤其是互相轉化的時候,鬥爭表現更為顯著。
4.研究問題時候: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時,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主要區別;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鬥爭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種不同的鬥爭形式的區別。

(二)兩種宇宙觀:對"進化"持有兩種不同觀點。
1.形而上學:進化是減少,增加,重複;範圍大小,數量增減。反動唯心論;庸俗進化論。
● 觀點:孤立、靜止、片面觀點觀察世界。
● 一切事物;事物形態;事物種類彼此孤立,永不變化。
● 變化也只是數量增減,場所變更;變化的決定因素,外力推動,而非事物內部。
2.辯證法:進化是對立統一。運動和發展(進化,新陳代謝),性質千差萬別,事物相互轉行。
● 事物內部矛盾性;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事物本質和規定性。
● 事物對他事物的關係研究事物發展。外因是變化條件。外力推動事物機械運動又因內部矛盾起作用。
● 辯證法最核心法則: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觀察、分析、解決問題。
● 教導人們善於觀察、分析各種事物的矛盾運動。
● 根據分析,指出解決矛盾的方法。
(三)矛盾的普遍性(絕對性)。
1.其一、矛盾存在一切事物發展過程中;
● 相互依賴;相互鬥爭
2.其二、每一事物發展過程中存在自始自終的矛盾運動。
● 運動的基礎(不產生矛盾,並解決矛盾),差異就是矛盾,矛盾貫徹始終。
3.列寧,自然界一切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勢。
● 例子:主觀世界
● 客觀矛盾反映入主觀思想;
● 組成概念的矛盾運動;
● 推動思想發展;
● 不斷解決人的思想問題。
● 例子:新舊代替
● 新過程:舊的統一和組成此統一的對立成分讓位於新的統一和組成此統一的對立成分。
(三)、矛盾特殊性:具體的事物作具體的分析。忌諱主觀,片面,表面。
1.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關係,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
● 共性是矛盾存在一切過程中,並貫徹於一切過程的始終。矛盾即是運動;即是事物;即是過程;也即是思想。
● 共性包含於一切個性之中,無個性即無共性。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所以是相對的。
2.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從幾種情形中去研究。
1)本質:首先是各種物質運動形式中的矛盾,都帶特殊性及其規定的本質。
● 認識物質=認識物質運動到形式。
● 根據:認識事物的基礎,注意它的特殊性,與其它運動形式質的區別。
● 科學研究的區別:根據科學對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某一現象領域所有特有的某一種矛盾研究構成科學研究對象。
● 總結:矛盾普遍性-事物發展的普遍根據;矛盾特殊性,規定一事物不同於他事物的特殊本質;事物運動發展的特殊原因,特殊根據,區分科學研究的領域。
● 人類認識運動到秩序: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
● 個別的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擴大到認識一般到事物。
● 認識許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質,進一步概括認識諸種事物共同本質。
● 以這種共同本質為指導,尚未深入地研究過的具體事物進行研究,找出其特殊本質,補充、豐富和發展這種共同的本質認識。
● 教條主義
● 一方面,不懂得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認識各別事物的特殊的本質,才有可能充分認識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認識諸種事物共同本質。
● 另一方面,不懂得認識共同本質以後,還必須繼續研究那些尚未深入研究,或者新冒出來的具體事物。
2)過程:研究每一個物質運動形式在其發展長途中每一個過程的特殊矛盾及其本質。(新陳代謝)全過程的矛盾運動,在其互相聯結上,其各方面的情況上。
● 不同方法解決不同的矛盾
● 事物發展過程的本質=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
● 研究問題,忌主觀性,片面性和表面性 ● 主觀,不知道唯物的觀點去看問題。 ● 片面,不知道全面地看問題。 ● 表面,深入事物裡精細地研究矛盾特點。深入研究矛盾總體和矛盾各方面的特點。 ● 反對主觀主義,如實反映一切客觀事物互相聯繫和具有的內部規律。
3)階段:除了全過程中的矛盾運動,互相聯結,其各方面的情況;而且過程發展的各個階段中也有其特點。
● 過程的階段性:事物發展過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質和過程的本質沒有變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長過程的各個發展階段採取了逐漸激化的形式。如果人們不注意事物發展過程的階段,就不能適當地處理事物的矛盾。
● 必須在其聯結上,在其總體上去看,並且必須從各個階段中矛盾的各個方面。
3.總結:研究矛盾的特性,具體的事物作具體的分析。
● 各個物質運動形式的矛盾;特殊的矛盾性和其所規定的本質。
● 科學研究的區分,根據科學對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
● 科學研究對象:對某一現象的領域所特有點某一種矛盾的研究。
● 各個運動形式在各個發展過程中的矛盾。 ● 每一個過程的特殊矛盾極其本質。不同質的矛盾,用不同質的方法解決。
● 過程中的矛盾—發展過程的本質—矛盾總體上、聯結上的特殊性—過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
● 各個發展過程的矛盾的各方面。
● 各個發展過程在其各個發展階段上的矛盾以及各個發展階段的矛盾的各方面。
● 是辯證法,也是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
●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
● 其共性是矛盾存在於一切過程中,並貫徹於一切過程的始終。
● 矛盾即運動,即是事物,即是過程,即是思想。
● 矛盾的各個特殊,造成了個性,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的,是相對的。
(四)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1.矛盾特殊性的問題,其中兩種情形: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
2.主要的矛盾,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或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
● 過程發展到各個階段中,只有一種主要的矛盾起著支配作用。
● 區分主要和次要兩類,著重捉住主要矛盾
● 其主要的方面,即矛盾起主導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質,主要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規定。
3.新陳代謝:依靠事物本身的性質和條件,經過不同飛躍形式,一事物轉化為他事物。
● 事物有其新舊兩個方面的矛盾,形成一系列曲折鬥爭。
● 新的方面由小變大,上升支配東西;舊的方面則由大變小,變成滅亡的東西。
● 事物的性質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規定。
● 取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其了變化,事物的性質也就隨著變化。
4.學習:主觀世界無知或知之不多,和馬克思主義的知識之間,互相矛盾。隨著努力學習,無知轉化成有知,知之甚多,進而對馬克思主義盲目改變為自由運用馬克思主義。
(五)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爭性
1.同一性
● 第一、每一種矛盾的兩個方面以對方存在為前提,共處於統一體。
● 第二、矛盾的雙方,依據一定條件,各向相反的方面轉化。
● 問題:怎樣變成同一的?在怎樣的條件下它們互相轉化,成為同一的。
● 把對立的事物當作生動的、有條件的,可變的,互相轉化的東西去看。
2.鬥爭性。什麼是鬥爭性?同一性和鬥爭性的關係怎樣的?
● 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一時的,暫時的,相對的。
● 互相排斥的對立的鬥爭則是絕對。
3.矛盾運動:有條件的同一性,無條件的鬥爭性相結合。
● 同一性中存在著鬥爭性,在特殊性中存在著普遍性,個性中存在著共性。
(六)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1.對抗性:矛盾鬥爭的一種形式。
2.具體地研究各種矛盾鬥爭的情況。

一)寫作目的:克服教條主義與經驗主義。
二)本文核心觀點:辯證法的觀點,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即運動,聯繫,全面的觀點。
辯證法:進化是對立統一。運動和發展(進化,新陳代謝),性質千差萬別,事物相互轉化。
1.事物內部矛盾性;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事物本質和規定性。
2.事物對他事物的關係研究事物發展。外因是變化條件。外力推動事物機械運動又因內部矛盾起作用。
對立觀點,形而上學:進化是減少,增加,重複;範圍大小,數量增減。反動唯心論;庸俗進化論。
1.觀點:孤立、靜止、片面觀點觀察世界。
2.一切事物;事物形態;事物種類彼此孤立,永不變化。
3.變化也只是數量增減,場所變更;變化的決定因素,外力推動,而非事物內部。
三)核心概念:具體的事物作具體的分析;認識運動的秩序,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
1.教導人們善於觀察、分析各種事物的矛盾運動。
2.根據分析,指出解決矛盾的方法。
首先在普遍性認識的指導下,研究各種特殊矛盾。
1.物質運動(對象):分析各種物質運動形式矛盾的特殊性;
2.每一過程(元素):研究每一個物質運動形式在其發展長途中的每一個過程矛盾的特殊性;
3.各個側面(元素的項):過程中矛盾的各個側面也是有各自的特殊性
4.若干階段(過程的階段):每一個階段矛盾的特點
5.階段側面(階段的項):階段上矛盾著各個側面有各自特點。
然後正確認識事物矛盾的特殊性,相應制定解決矛盾的辦法。
你好,这是另一条测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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